教局推資歷架構學分累積轉移
資歷架構共分七級,涵蓋學術、職業和持續教育界別的資歷,教育局昨公布資歷架構下學分累積及轉移的政策和原則。局方表示,希望制定政策能減少學員重複學習,並期望各院校及培訓機構在建立學分累積及轉移政策上能夠增加透明度,但指有關指引屬自願性質。 署理教育局副秘書長翁佩雲表示,政策基本有四個原則:首先是以學員為本,希望減少他們重複學習;第二是尊重學術自主,希望院校及機構不會受學分轉移影響,決定是否收生;第三是政策應建基於嚴謹的質素保證機制;第四是各院校和機構應互相合作,達到學分轉移的最佳成效。她補充,院校及機構可自願採用指引。 翁佩雲期望各院校或機構在建立學分累積及轉移政策時應具透明度,「例如清楚列明申請手續、申請人士應具備甚麼條件才能做到學分轉移等。」 中文大學副校長侯傑泰認為,政策雖然是自願參與,但相信各院校清楚列明學分累積及轉移政策,可幫助學生更清楚資訊。他表示,中大現時亦有學分轉移,如部分由副學士升讀學位課程的學生,可獲豁免部分學分,大學亦正研究認可相關工作經驗,例如四年相關工作經驗等同一年修業。 自資高等教育聯盟主席阮博文歡迎局方推出指引,他表示,近幾年社會上多了不同自資課程,指引可幫助學生選擇課程時得到更透明的資訊。前港隊空手道運動員陳伽彣,去年畢業於香港教育學院健康教育學系,因運動員經驗獲教院豁免三科共九個學分,她認為可節省金錢和時間。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學分累積及轉移政策能夠減少學員重複學習的時間和金錢,促進培訓機構間合作,令教育資源更有效運作。 (2014-7-23 星島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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