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資專上守則建議涉三大範疇
為提升本港自資專上教育的課程質素和良好管治,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已完成顧問研究報告,比較本港及海外多國現行的管治及質素保證的做法。報告初步建議未來的良好作業守則,應包括院校管治與管理、課程設計與推行模式,以及人手編制、硬件資源與學生支援三大部分。教育局稱,預計完成諮詢會後,明年首季完成草擬守則。 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早前比較了本地及海外多國,包括澳洲、加拿大、美國、丹麥、愛爾蘭、英國、日本及新加坡現行管治及質素保證的做法,以及國際標準和指引,進行文獻研究。 報告又稱,在過程中顧問綜合了本港各持份者的意見,包括質素保證機構及自資專上教育院校。初步建議作業守則的框架應包括院校管治與管理、課程設計與推行模式,以及人手編制、硬件資源與學生支援等。例如在院校管治方面,應為其管治組織及主要委員會釐定清晰的責任分配、轉授權力及職權範疇;在學生支援方面,取錄非本地生的院校應制訂措施。 委員會主席雷添良表示,報告從本地及國際層面,就管治及質素保證的制度和做法,提供完整和前瞻性的概覽。「我們期待良好作業守則的落實,可推動界別提高質素、透明度和可持續發展。」 他又稱,將會在第四季舉辦分享會,與自資院校分享報告內容的研究結果及建議,並會按報告所提議,收集他們對守則框架的意見。教育局回應稱,預計相關諮詢會在今年底完成,並預期明年首季完成草擬守則。 (2014-8-26 星島日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