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過歷
家庭健康服務 – 學前兒童視力檢查
對象: 接受兒童發展監察服務的四歲兒童, 或接受三歲兒童綜合觀察服務時, 經護士檢查視力後而須作覆檢的小朋友。
目的是及早發現兒 童視力異常的問題, 以便安排治療。 這個年紀出現視力異常的成因普遍為: 弱視、 斜視及較嚴重的屈光問題。
孩子接受視力普查後家長仍需注意的事項: 由於孩子的視覺系統在七至八歲前仍處於發展階段 , 其間存在很多變數。 再者, 視力普查亦有其局限性及不足之處, 因此我們建議, 倘若家長對孩子的視力有所懷疑, 或發覺孩子看東西時有異常習慣, 例如: 經常側頭或眨眼、 看東西時瞇眼睛、 看電視時愈走愈近或遮蓋一隻眼睛看東西, 應盡早到眼科醫生或社區中的視光師作檢查。 同時家長亦要注意保護孩子的眼睛。
護眼「小貼士」 醫學界目前對改善飲食習慣、 健眼操等能否有效預防眼疾 , 仍未有一致結論。 以下是一般護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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