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資訊
單親父母應如何與子女相處

隨著社會的變遷,單親家庭數量越來越多,過去10年本港單親子女數目增加了逾兩成,18歲以下的港人子女中,由每16人便有一個單親、增至每11人便有一個。單親家庭是指子女只能跟隨父母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可能是離世或因離異等原因。而單親父母不單要面對情緒、經濟、家居上各方面的適應問題,更要「母兼父職」或「父兼母職」獨力照顧及教導子女,生心理都承受極大壓力。其實,單親父母能夠採取適當的態度和技巧來教養子女,單親的子女,一樣可發展得活潑、開朗、健全,和雙親家庭無異,甚至由於體會父母為自己所投注的心血,反而變得更成熟、獨立、懂事而上。

 

 

理解子女的情緒

 

家庭出現任何的改變,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年幼子女的情緒,特別是年幼子女未必懂得或善於利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情緒,而他們的情緒大多會反映於行為,例如脾氣變得時好時壞、喜怒無常、無所適從及焦慮不安。家長此時先要平伏自己情緒,以較溫和的態度和子女一同分析他們的行為,了解子女的不安與焦慮,並包容及接納子女在適應期間出現各種的不安情緒,然後在適當時候引導他們以適當的方式來發洩情緒,並開解及安慰他們。

 

 

重新調配家庭成員的角色

 

為了令子女照顧的質素,不會因失去父親或母親而受影響,家長可重新調配家庭成員的角色和責任,可讓較年長的子女在能力範圍內分擔家務,照顧年幼弟妹,逐步培養子女的自顧和獨立能力,並引導子女彼此照顧及合作。家長切勿過份對長子女有過高期望,把一切責任都推給他們,也要顧及他們的實際能力和情緒需要,給予指導和鼓勵,以免令他們受到不必要的壓力。

 

 

不應視單親身份為恥

 

家長對事物的態度會直接影響子女。如果我們視單親身份為羞恥,子女也會被潛移默化。當子女有逃避社交活動的現象,我們要檢討自己的態度,與子女同時正視問題,肯定自己的價值,多結交新朋友。單親家庭只是一種家庭模式,不要自眨或感到自卑,並告訴子女單親家庭也可以活得快樂。

 

 

子女作出簡單清楚的交待

 

夫婦離異,家長未必會向子女解釋原因,加上在婚姻破裂時彼此多有爭執,而其中某些爭執又可能涉及子女。這些情況下,子女可能會有一些錯誤的看法,以為自己是構成父母離異的原因,於是產生罪咎感、自卑感、甚至影響讀書情緒或日常生活。家長需要澄清子女的誤解,向他們作出簡單清楚的交待,經常保持親子間的溝通、讓子女知道家長關懷及愛他,恢復安全感和自信。

 

 

增加子女的安全感

 

孩子習慣了有父有母,一旦其中一人離去,他們會感到不自在、被遺棄、覺得離開的家長不再愛自己,又恐怕連身邊的另一位家長也會失去,這種心理非常普遍。如果單親家長也獨自感傷,或經常發洩脾氣責罵子女、說晦氣話,或整天獨自在外散心不願回家,或只把子女丟下給袓父母而不願見到他們撩起傷心事,子女自然有如此推想。向孩子表達我們對他們不改變的愛,多陪伴他們,不要在意氣上頭說恐嚇或晦氣話,盡量給予他們的安全感,多讓離異的配偶和孩子接觸,也可減輕他們被遺棄和不被珍惜的感覺。

 

 

不讓對方與子女見面

 

父母關係改變,會對子女造成壓力,影響情緒,有些家長甚至不讓對方與子女見面,間接令子女不能再見自己的父親或母親。而有些家長對配偶仍然懷恨,認為對方沒資格為人父母,而阻止子女與對方聯絡。其實,子女不一定對離異的父親或母親存有懷恨之心,他們可能很掛念對方,但無法見面,才會令子女情緒不穩定及產生愁緒。父母離異,其實不宜過份影響子女,他們有權享有父母雙親的愛及關顧,縱使不能同住,也應讓子女有接觸父母任何一方的機會。另一方面,雖然婚姻關係的終止,但不等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終結。

 

 

勿以物質來滿足子女要求

 

有些單親家長有時會出現補償心態,所以不斷地以物質來滿足子女要求。無可否認,物質的確很容易博取子女的開心,但卻不是表達「愛」唯一的方法。同時避免令子女養成過份看物質需求的個性,單親家長較適宜在愛心和情感上給子女支持,並以行動來告訴孩子感情比物質更為重要,從而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不要讓子女成為夾心人

 

婚姻破裂的雙方,一般難以維持正常的關係。有事要商討而又不想直接對話,便當以子女做傳聲筒,甚至透過孩子查探對方的行為。這種間接的溝通方法容易令子女煩擾。做中間人是不容易討好的,要子女來擔當委實不公平。而且他們一知半解,傳回來的訊息可能不可靠,更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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