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按聯國建議
設兒童事務委員會(轉載)

香港每四名兒童就有一個生活在貧窮線下,每三對夫婦便有超過一對曾離婚,以上數據反映兒童生活緊張,以致時有兒童自殺、傷害父母的慘劇發生。多個兒童權利組織批評現時的家庭議會未能推動兒童政策,促請政府根據聯合國建議,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

自從二十四年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通過以來,全球超過七十個國家、二百個地區成立了兒童事務委員會或專員。零七年,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動議獲通過,惟政府認為家庭議會已有相關職能,故遲遲未有行動。下周三是「國際兒童日」,工黨議員張超雄將再次於立法會上,提出同一動議。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直言,以為家庭議會「唔存在,低調到咩都無」。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周鎮邦也指,家庭議會屬諮詢機構,只推廣家庭和諧,缺乏兒童發展角度,他敦促政府最起碼組織由政務司司長帶領的工作小組,研究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認為「畀小朋友參與(政策諮詢),可以提高佢責任感」,亦可通過他們的意見,增加政策的前瞻性。

 

(2013-11-15  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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